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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发[2007]93号)和《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村卫生室建设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石卫农字[2008]7号)有关要求,市卫生局决定对全市2008年村卫生室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请各县(市)区及时对本辖区内2008年度村卫生室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总结,并认真汇总有关材料及填写统计表格。相关总结材料内容应包括辖区内村卫生室及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基本概况、2008年“医疗空白村”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情况、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情况、今后的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以及本通知后附的相关表格,如有本辖区年内下发的涉及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文件,请一并附后上报。
全部总结材料务于12月4日17时前以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上报市卫生局农村处。市卫生局农村处联系人:马纪冬,电话:66610071,传真:66610072,电子邮箱:mmajidong1977@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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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