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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郭瑞霞 谢二辰)近期,市妇幼保健院聘请了省二院卜鲜录、省人民医院高建、省妇幼保健中心张英奎等省级产前诊断专家,根据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河北省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对县市区各级各类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产前筛查相关人员进行了关于产前筛查超声诊断、产前筛查实验室质量控制、出生缺陷的诊断与鉴别诊断等内容的培训。并对学员进行了培训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进行了补考。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市产前筛查分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作为医疗保健机构从事产前筛查技术人员上岗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