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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我市新农合补偿封顶线将调高至3.5万元
本报讯(记者 卜硕斐)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2009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框架已经出台。2009年我市参合农民补偿封顶线将从2008年的3万元提高到3.5万元,且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全年累计计算。 方案框架要求,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省、市、县级财政补助每参合农民每年40元;中央财政补助每参合农民每年40元。门诊家庭帐户按每参合农民10元计入,门诊统筹基金按每参合农民20元计入。大病统筹基金用当年筹资总额扣除门诊基金和风险基金后的部分建立。具体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慢性病大额门诊基金(5%)和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基金(1%)三部分,分别用于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和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偿。 根据对今年1-9月份全市新农合医疗运行情况的分析测算和明年筹资额度的变化,市卫生局对我市新农合住院统筹补偿比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分别为:乡级70%、县级60%、市级50%、省级和非定点40%。起付线分为一般县和富裕县两种,标准略有区别。 方案框架规定,参合农民患传染病转往具备法定传染病诊治资质的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因外出打工在“石家庄市农民工定点医院(市第二医院)”住院的,依照相关规定,按县级起付线、报销比核销;参合农民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外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依照石家庄市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进行补偿。计划内正常产住院分娩每例定额补助100元或150元。 方案框架将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病种增加到了15种,各县(市)还可依据本地疾病谱情况,另行增加病种,报市卫生局备案后实施。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起付点下调为100元,报销比和封顶线分别提高到60%、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