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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从8月1日起,闸北区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率先实行网上集中阳光采购管理的新模式,改变以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采购各自为政的分散管理状态。
区卫生局负责对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药品管理、采购、使用分权管理。要求除按有关规定不能网上采购的特殊药品及中药材以外,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上海市药品信息服务系统”电子平台上进行药品采购。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将采购计划通过网络上报区药品采购办公室。采购办在汇总并审核各单位采购计划后,交区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由该小组组织区药品专家遴选竞标单位,中标后由供应商及时统一送货至各单位。采购实行在网上公开供货单位、公开药品价格、公开交易程序的“三公开”原则。采购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开设“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进行单独核算。
为规范管理和责任追究,对网上集中阳光采购建立查究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委和卫生局联合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列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指标。对药品采购工作采取定期督查,对违反规则推销药品及有价无货的供应单位给予处罚,并取消五年供应资格。实行监督举报制度,对在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严肃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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