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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机关效能建设联系会议
关于2007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
2007年,是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强化软环境治理的开局之年,一为切实转变机关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乡镇以上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开展以“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务求效能、效率、效果”和“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庸提能”为主题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07年,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以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以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以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为目标,按照抓深化、抓规范、抓创新的要求,切实加强以行政许可、重点项目建设、信访事项办理、为民办实事为重点的效能建设,为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和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开展“三治"活动
2007年,在全市乡镇以上机关开展以“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庸提能"为主要内容的“三治”活动。
l、健全组织机构。市成立“三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待定),办公室设在行政效能举报中心,负责对“三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级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同时,要建立相应办事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2、完善制度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岗位责任制,形成人人有岗,岗岗有责,履责有据,失职必究的效能问责制度体系;二是健全和完善治懒、治散、治庸的相关措施;三是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制度规定的,按照《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其责任。
3、强化教育培训。要以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形式,深入动员、广泛发动,针对问题建章立制,并根据岗位需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使庸者不庸、能者更能。
4、继续推行标准化管理。有条件的单位都要推行IS09000质量管理认证。
5、加大督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组织监督的有效作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监督。
此项工作由市效能办牵头负责,机关效能建设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二)“四个中心”效能建设
1、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机制、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要求,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优化思想环境。
2、要对照有关规定进行制度、措施的梳理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和完善新的措施和规定。
3、要健全组织机构。各职能部门要从党委、行政、人事、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在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的前提下,建立运行快捷、顺畅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
4、各县(市)区要参照市委、市政府的做法,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创新机制、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方面的效能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效能办牵头负责,其它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三)行政许可事项效能建设
1、清理削减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市政府要求,在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基础上,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削减许可事项的工作方案,开展“三清理”,即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办事环节、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力争做到“两个最少”,即与同区域省份相比,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最少。对保留的许可事项,做好上下衔接和监督,真正做到减少许可事项,简化许可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2、规范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2007年底前,24个县(市)区和市直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要因地制宜建立综合性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要进行流程再造,实行并联审批和同类项目“一表制”,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统一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到2007年底,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事项入驻率要达到65%以上。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大厅(窗口)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3、大力推行网上许可。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推行网上申报、受理、许可、咨询及监察。到2007年底,市直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基本实现网上受理、许可和网上监督。
4、规范许可时限及许可案卷。要依法进行行政许可,严格许可案卷和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及便民。服务窗口的规范。落实一次性告知、一门受理抄报相关等制度;对超限时许可事项,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每季度进行通报;落实行政许可案卷归档审查制度,推广标准化许可案卷。
5、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市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开展行政许可法检查的实施方案,重点检查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及执行情况、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及服务窗口运行情况,着力解决已取消的许可事项继续审批、超时限审批、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许可项目入驻率低、体外循环等问题。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档案局、市信息化办公室配合,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具体落实。
(四)重点项目效能建设
1、提高项目许可效率。抓住重点项目立项、环评、规划、用地等环节,提速许可过程。项目审批时限上,必须低于周边城市,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必须在往年基础上有明显提高。相关部门对一般性审批事项,实行同期受理、审核和许可。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要研究确定评审、评估类事项办结时限,切实解决中介机构评估、评审时限长的问题。
2、优化项目建设环境。落实重点项目各项优惠政策。加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供水用电、交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着力解决损害投资环境、政令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
3、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推行项目代办制、代建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4月底前,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一卡通”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重点项目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备案制度》和《河北省重点项目效能建设档案制度》,我市也要抓紧这方面工作,搞好衔接,同时建立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项
目建设进行效能跟踪。
4、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开展效能监察。要充分发挥效能监测 点和机关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重点项目建 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重点项目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五)信访事项办理效能建设
信访事项办理效能建设,突出抓问效。把群众反映相对集中、各类矛盾比较突出的涉法信访、土地征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等作为重点领域,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办理力度。
1、逐步完善三级信访工作终结制和领导接待来访制。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要求,探索实行三级信访终结制的新路子。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固定时间亲自接访,参与或督办重要问题的解决。
2、建立信访事项办理责任制。落实信访事项办理责任人,对信访问题要及时受理,限期解决,不得上推下卸。督办、转办的信访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妥善解决,做到“五个不放过",即疑点未核实的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不放过,事实未查清的不放过,群众不接受的不放过。
3、完善信访事项办理平台。充分利用全市信访信息化系统,完善快捷高效的信息技术平台;乡镇要建立健全信访服务中心,完善服务平台;利用网上投诉、电话投诉等渠道,构筑畅通群众诉求的快速反应平台。
4、建立信访苗头排查调处机制。在土地征占、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等过程中,信访部门要主动排查信访苗头,建立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妥善解决可能升级的信访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加大集中解决非正常进京上访问题的工作力度。
5、实行跟踪问效。市纪委、监察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切实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对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引发信访且情节严重的,工作推诿扯皮致使信访事项久拖不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此项工作由市信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六)为民办实事效能建设
为民办实事效能建设,突出抓践诺。重点按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计划要求,推动为民办实事阶段性目标的顺利完成。
1、各级各部门按照以人为本,实事办实的原则,在为民办实事的研究确定、组织实施、质量效果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社会利益协调、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督查考评等机制,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2、明确任务目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党委、政府确定的实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时限及保障措施。
3、公开承诺。各级各部门落实实事事项及为民办实事内容要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
4、加大监督力度。建立为民办实事工作责任制、情况通报制、践诺督导制。定期听取为民办实事工作汇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满意度低的,提出效能监察建议。
此项工作由市效能办牵头负责,实事事项责任单位具体落实。
三、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围绕增强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意识,各级各部门及新闻媒体要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完善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基本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好、执行不力,甚至违反制度的,要按照《影响机关效能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其责任。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机关纪律。要畅通投诉的主渠道,加强各级行政效能举报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效能投诉网络,完善投诉工作机制,增强其功能作用。同时,借助现代信息手段,拓宽投诉渠道,实现效能监察工作的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流程化。利用明查暗访、听证质询等形式,加强综合监督。加大投诉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查处一批影响机关效能的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
4、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取得实效。严格绩效考核,上半年,由市人事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配合,组织制定.《石家庄市绩效评估考核办法》,年终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科学考核。要将机关效能建设纳入民主评议内容,围绕今年机关效能建设“三治”活动和四项重点工作,细化量化指标,切实做好机关效能民主评议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其它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会上有议题,检查有内容,评比有位置;各级机关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各级效能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同步、上下贯通、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效能"工作格局。
2、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制定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各级效能办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民服务中心、行政效能举报中心、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法制办、信访局等单位,要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4月底前报市效能办。年底,向市机关效能联系会议报告工作。
3、注重典型带动。要培育机关效能建设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积极推广机关效能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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