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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须 知
2007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石家庄考点报名时间为4月12日—4月23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卫生局或其所在单位报名。我局只受理卫生局或单位的集中报名,临床、口腔、公卫专业报名地点在石家庄市卫生局办公楼六楼大会议室(建设南大街188号,电话:66610023),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报名地点在石家庄市工农路425号(原卫生局办公楼5楼501,电话:83010643)。并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件);
2、近期(6个月内)小二寸白底身份证照片3张,必须为同版照片;
3、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回;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交省厅审验;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应当提交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可一并填写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面。
7、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注意事项:
1、考点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报省卫生厅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考点发放《准考证》;
2、考生报名后不参加考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每位考生自备档案袋一个。
4、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考试相关信息,查询地址:www.jk360.net。
石家庄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10日 |